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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无偿转让怎么进行?

作者:http://www.tjdxqj.cn 时间:2022-06-11 08:09:31

商标转让是三门峡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那么商标权无偿转让怎么进行呢?

商标权无偿转让怎么进行很多人都知道,在商标转让当中如果商标需求者和商标持有人确定了要进行这一次的商标转让,并且按照我国商标法当中所规定的商标转让的法律法规完成了这次的商标权转让,那么商标持有人就需要按照我国商标进行税费的缴纳。在商标转让当中有可能会涉及到的税费由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果商标持有人和商标需求者的这次的商标转让是无偿的话,也是需要在商标转让合同当中填写商标转让费用为一元,这样才能够让这次的商标转让正常进行,而且也不需要向国家缴纳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商标持有人和商标需求者只需要在签订了商标转让合同之后将各自需要缴纳的资料准备好提交给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商标转让申请书之后的15天之内便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商标需求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在商标后面打上TM的标志使用这个商标。商标局也会在接下来的时间之内完成审核、公告和核准的工作,如果在这次商标转让过程当中有其他社会人士在社会公告期间对这一商标的转让提出了异议,只有在经过商标局的审理之后认为异议不成功,那商标需求才能够成功的获得这个商标的使用权。

专利申请和审查大致可以分为如下流程:申请人向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递交按照相应格式要求撰写完成的申请文件,其中必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通常情况也可以包括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专利局初审员对发明专利进行大致的形式审查,包括整体技术方案是否存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的显著缺陷、撰写逻辑与语言是否存在不清楚的地方,以及撰写格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在初审合格之后即进入实质审查。经过一定时间的等待之后,实质审查员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的要求对发明专利进行检索和实质审查,并同时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专利申请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以及有必要情况下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审查员收到意见陈述与修改之后可能会再发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也有可能直接作出授权或驳回决定。

申请人针对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再次作出答复以及有必要情况下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审查员收到意见陈述与修改之后可能会再发出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也有可能此时直接作出授权或驳回决定。以此类推。但通常不会超过四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即作出了授权或驳回决定。申请人若对驳回决定不服,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向专利复审与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申请,由复审委作出维持或撤销驳回决定,返还实质审查员再审。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月14日消息,2月13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党组会议暨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下一步局疫情防控工作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做到统筹兼顾,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要继续抓好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这个全局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继续给予物资上的支持和精神上的鼓励,帮助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完善疫情防控专利信息平台,提供更加翔实的数据和更加便利的服务,更好支撑疫情防控科研攻关。

三要保障全局各项业务正常运转。要扎实做好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受理和审查授权,做好服务窗口的各项工作;要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新项目开工建设,对复工复产企业和新建项目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商标申请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效率;要指导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缓解资金困难;要一如既往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四要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引导,鼓励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面对疫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类业务,营造集中精力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近日,小编多次接到咨询顾问的电话:很多客户在申请注册商标后,都收到了商标局有关单位的通知,告知他们申请的商标因XXX原因被驳回。此外,“工作人员”还可以准确地说明注册商标的名称、类别、代理机构以及申请人的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详细情况。有些申请者甚至会在稍后收到“商标拒绝通知”。面对如此详细的“驳回通知书”,申请人一般会信以为真,甚至直接超越原来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听从“商标局工作人员”的建议,进入当初设立的三门峡商标注册欺诈,最终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们发现,一般来说,打电话通知你商标被拒绝的人会以这些身份为借口: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局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商标局是国家行政单位,商标驳回通知书一般以信函、通知书的形式发给原商标代理机构,而不是口头形式。所以如果你接到类似的电话,不要相信。请记住,拒绝商标必须以国家商标局出具的拒绝文件为准。首先,商标审查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无论商标是否通过审查,商标局都会以商标局的名义向原商标代理机构出具正式文件,而不是电话通知。

因此,任何通过电话通知的“商标局或相关单位”都必须是骗子。其次,即使商标被驳回,专业机构在收到商标局正式下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后,也会了解商标被驳回的原因,迅速做出专业分析、对策和建议,然后通知申请人,并告知是否进行驳回审查是必要的,也是拒绝评审关键点。办法是不要盲目轻信。

首先,询问商标被拒的原因、他们了解信息的渠道、对方的名称和所属组织的名称,然后与自己的商标代理机构确认并告知他们所知道的对方信息。商标驳回并不意味着商标程序的终结或商标申请的失败。商标驳回审查只是商标注册程序的一部分。根据《商标法》,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申请复审。通过对代理机构的专业分析,并积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商标驳回审查仍有较高的成功率。

即使商标驳回复审不成功,申请人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争取。而且,商标驳回和复审的期限是有限的,当商标移交给非专业组织时,会错过复审的重要时间,很可能导致商标无效。因此,无论是驳回复审还是行政诉讼,都是一项严谨的法律工作,专业负责的代理机构是成功的关键。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扩张,机构数量急剧增加,机构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为了抢占先机,不乏个别中介机构利用申请人的急迫心理,利用一些非法手段骗取申请人的信任,以招揽业务。再次提醒申请人,无论是谁通知你,该商标已被驳回,请不要一味轻信,一切以收到商标局加盖红色印章发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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