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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商标注册中商标作用的表现形式

作者:http://www.tjdxqj.cn 时间:2021-05-22 08:07:29

三门峡商标注册时,要知道商标的作用,通常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商标具有帮助消费者识别和选购商品的作用。商标的主要功用,在子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所拥有的商品。消费者利用商标这个工具,可以识别不同种类的商品。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里,商品的种类成千上万,五花八门,如果各种商品没有商标和牌号那将出现什么样的情形呢?许多商品不能在市场上顺利流通,商业活动将难以有效地进行。有了商标,人们对商品的记忆、区别,就容易多了。只要一提到贵州茅台、四川五粮液、上海中华牌香烟,用不着多费口舌,人们都熟悉这些名牌货的特点和价值。著名商标能够不胫而走,有口皆碑。某人第一次购买夭坛牌清凉油,使用后感觉它的确可以防暑,这个牌号便在他脑海里留下了印象,第二次再买清凉油时,他准会认定天坛商标。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商标是沟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桥梁。

(2)商标具有区别产品不同质量的作用。每一个商标在市场上的信誉有高有低。享有盛誉的商标绝不是轻而易举得来的,它是企业职工长期辛勤劳动的成果。产品质量上去了,取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商标在市场上的影响就会越来越大,因而,商品质量是商标信誉的物质基础。同类商品由于产地、原材料、生产工艺过程,服务措施不同,产品质量也不一样。有了商标,就可以明确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责任。质量不好的产品,消费者第一次购买后,受了骗,这个牌号给他留下了坏的印象,第二次就再也不敢问津了。例如,目前我国有许多牌号的自行车,消费者依据什么去进行挑选呢?他们主要根据商标的信誉去选钩自己喜爱的飞鸽、凤凰牌的自行车。所以,商标信誉和产品质量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把保护商标专用权同监督商品质量结合起来,对于促使生产者更好地维护商标信誉、改进经营管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还可以促使生产同类产品的不同企业之间开展的合法竞争,促使商品经济的发展。

(3)商标对发展国际贸易具有促进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几年来对外贸易有较大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商标尤为重要。商标的信誉高,表明商品的质量好,外商往往叫牌要货,因此,商标能够起到促进外贸的作用。出口商品的商标如果不及时注册,得不到对方国家法律的保护,就难以在当地销售。商标一经注册,双方交易更加放心,大大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

(4)商标是广告宣传的一个重要内容商标的图形简单明燎,容易记忆。在广告宣传中,如果把该产品的商标放在比较醒目的位置加以表现,可以增强广告的效果。消费者只需从广告所显示的商标上,便能判断商品的质量,从而确定是否购买。发挥商标的广告作用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消费者使用带商标的商品,让他们对商品的特性留下良好的印象,并把这种印象传递给其它消费者;另一种是对没有使用过该商品的消费者,通过广告宣传,使他们对这种牌号产生良好印象,从而诱发其购买兴趣。总之,成为一种工业产权的商标,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正日益显著地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专利法上的临时保护权是指,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临时保护权仅仅针对发明专利而言,换句话说,只有发明专利可以享有临时保护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没有临时保护权这一权利。因为,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言,经初步审查后即进行公布并授予专利权,可以马上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而发明专利申请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的制度,在发明申请公布至其获得专利权前这一段期间,第三人通过查阅专利公布申请文件可以知悉发明的内容,并实施该发明,此时由于发明专利申请未获得授权,申请人不能获得专利权的保护。为了维护发明专利申请人的利益,专利法又规定了“临时保护权”来弥补“早期公开,延迟审查”的弊端。实践中,在发明专利中请公布后到正式获得发明专利权的这段期间,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不过,实施该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可能会以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存在被驳回的或者被撤回的可能性为由,拒绝立即支付使用费。此时,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5条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不能立即向有关机关寻求救济,发明专利申请人只能等到发明专利中请获得授权后,才能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临时保护权。

高新企业认定表示为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政策,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居民企业享有一年以上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可以被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近年来,许多企业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了国家授予的一系列优惠待遇。但是,没有通过认证,企业的发展就可以一帆风顺。如果你放开管理,你将被取消资格。下面小编将向您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条件)的要点,以供将来参考,这样您的高资格就可以得到保证。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自主知识产具体内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备查要点:1、企业要提供认定申请时已经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证明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于企业;2、从通过受让、受赠和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必须与企业的主要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必须是有关联的,且要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出具备案等证明材料;3、、清晰说明知识产权所保护技术的行业先进性进行说明;4、清晰说明知识产权对那些产品(服务)生产发挥了核心支撑作用;

二、认定条件:技术领域具体内容: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备查要点:1、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所采用的核心技术是对提高产品性能、提升产品质量或提升产品竞争力起主要作用的技术,该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企业应提供与申报书中高新技术产品表格内容相对应的的产品实物,提供能说明产品的主要性能、关键技术和技术创新点的产品检测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认定条件:科技人员比例具体内容: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备查要点:1、企业须提供申请认定时在职职工人员证明材料(如企业财务部分下发的工资证明、人事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人员证明等);2、科技人员名单及其从事技术活动证明。3、对离职的科技人员要能够给予说明。

四、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比例具体内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备查要点: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企业当年总收入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前提是,对应的产品是由《国家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的技术应用生产而获得的;3、明确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归集分类依据,说明清晰,科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将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1、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3、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附送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不申请分割的,无需提交。4、商标局对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人的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5、申请人申请分割的,无需缴纳费用。

二、填写要求1、申请人直接递交的,在《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申请人章戳(签字)栏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机构递交的,代理机构在该申请代理机构章戳栏盖章,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在代理人签字栏签字。2、以下情况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1)申请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附送相关变更证明文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2)代理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当附送申请人已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变更商标代理人并被受理的相关证明,通常为我局作出的该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1、每件注册申请只限分割一次,且仅适用于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予以驳回程序中,其他程序均不予分割。2、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应当为商标局附送的该原件,且任何栏目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同意分割。3、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备注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并签章。未按要求填写、签章的,视为不同意分割。4、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分割申请。期满未提交的,视为不同意分割。5、分割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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