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7732605906

三门峡仁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三门峡商标注册被抢注的应对措施

三门峡商标注册被抢注的应对措施

作者:http://www.tjdxqj.cn 时间:2021-04-27 08:05:47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的无形财产,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那么,三门峡商标注册抢注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呢?

第一,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秉承自愿注册商标原则和申请商标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要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商标。

第二,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商标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第三,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注册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商标注册的话题无时无刻不被提起,演变成现在这种情况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注册了。

商标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品的牌子,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可视性的标志。商标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首先,区别性的是商标的本质特征和作用。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法务提供者,正如全社会的人如果没有名字,那我们就无法区别每个人。同理,如生产相同商品或提供相同服务的各个企业没有商标,也就无法区分商品的来源和服务提供者。

另外,商标也是企业参与竞争、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由于各自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的不同,必然形成商品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差异、或者服务的质量、特色、风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商标承载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科技进步、员工素质、商业信誉等,体现了企业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企业的象征。消费者看到这些不同的商标就会联想到这些不同商标所指代的不同企业,进而选择商品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商品或服务。

其次,商标还骑着广告的作用。商标名称往往是由精炼、新颖、醒目的文字、图形构成,具有显著性。商标本身的这些特点能从不同角度吸引消费者,并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象。当商标的声誉建立起来后,消费者看到此商标时,就会联想到此商标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并将影响他们购买商品时的选择,这就是商标的广告作用。

总之,商标注册有以下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别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了解了以上关于商标注册的各种信息,你是不是对于商标注册有了更深的了解呢,如果您的公司需要商标注册,或者您有商标注册的意愿,请您在我们的网站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办理。

版权在我国法律上也叫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包括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版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通过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能够进一步明确权利归属,方便版权交易,保护权属人权益。

版权登记的重要性:

1、明确版权的归属,有效维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权利证明。

2、版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3、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在授权或转让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无形变形,价值成倍增长。

4、能在第三方国家机关公示,有利于自己作品的宣传和传播。

5、有利于建立企业品牌,形成系列产品。

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作品版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我国对商标权的取得采取注册原则,即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产生专用权。要使商标获得注册,首先要当事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然后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在商标局确认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予以核准注册后,注册人对该商标就享有专用权了。因此,当事人要获得商标权利就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正确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二是要保证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的要求。

一、按要求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有关文件,并缴纳费用,这一程序称“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也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因此当事人必须使申请符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受理。大致来说,

商标注册申请应满足下列条件:

1、商标注册申请人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

我国目前对商标主体资格的限制较少,按照第四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外国企业根据我国法律或有关的国际协议及条约也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2、按规定的途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一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二是商标申请人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事宜,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3、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完备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其它文件,具体要求是:

(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3)每件申请应附商标图样5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

(4)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5)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4、按规定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缴纳费用。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在指定10种以下商品时收费1000元人民币,超过10种后,超过的部分每种加收100元。如果不缴纳费用,商标局将不受理其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认为符合上述要件的,即申请手续齐备并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将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的申请日期,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由于我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因此,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对申请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二、选择可以注册的商标

目前商标局每年收到20多万件商标注册申请,但并非全部核准注册,其中大约有10%左右的申请由于商标不符合注册的要求被驳回。所以,申请人若希望提高注册的成功率,就应该尽可能地了解法律对注册商标的要求,并在申请前进行必要的检索查询。

(一)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禁用的文字、图形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要求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是由商标的识别作用决定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其为商标而非装潢或说明之类。因此,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是商标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除了具有显著性,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禁用为本商品的商标,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能区别不同经营者,不具备显著性;另一方面是防止通用名称和图形不公平地为独家所垄断。

但是,此类名称或图形如果与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组合为一体申请注册则可以获得核准。

7、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的文字或图形,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商标的文字或图形如果是间接描述或仅仅暗示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的,或者商标的其他部分具有显著性的则可以获准注册。

8、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9、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夸大宣传其使用商品、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并带有欺骗性的,禁用为商标。但夸张而不带有欺骗性的,不受此限。

10、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均属本条款禁用范围。

1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地名作商标易被认为表示商品、服务来源于某地,缺乏区别不同经营者的作用,也不宜一家独占。因此地名禁用为商标是国际惯例之一。

除了以上内容外,《商标法》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也不得抄袭摹仿他人驰名商标。

(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当进行在先权利的检索

除了显著性的要求和禁用条款的要求外,《商标法》第十七条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否则由商标局驳回申请。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同在先的商标权利发生冲突。而是否构成冲突要看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具有在先权的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并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义去判断两个商标是否相同、近似。相同商标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在视觉上无差别或者差别细微的商标。

近似商标是指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在读音、含义或者整体结构上有一定差别,但又难以使人区分,易使消费者造成误认的商标。是否为同一种商品,是按商品的功能、用途、性能、原料等的相同程度来进行判断的。一般来说,名称相同或者名称虽然不同,但所指的商品相同的自然是同一种商品。商品的原料、外观不同,但从销售用途等情况看,两者本质上具有同一性的,也视为同一种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需要说明的是,商品的类似与否是不断发生变化的。随着产品的不断更新,商品用途、销售渠道的不断变化,原不判为类似的商品,现在有可能判为类似商品。

为了避免因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而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最好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在先商标权利检索。目前各商标代理组织都代理此项业务,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进行检索。经过检索没有发现在先权利,申请人就可以比较放心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了。

 

版权所有:三门峡仁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