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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三门峡商标注册权投资入股形式?

作者:http://www.tjdxqj.cn 时间:2021-03-23 14:58:48

商标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充分利用商标,就可以用商标为企业换来“真金白银”。那么三门峡商标注册权投资入股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权可以投资入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作价投资金额应少于总投资额的大道的2O%。商标权投资入股的形式有两种:

一、将商标权的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这种投资实际是以商标使用费形式参与入股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当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将商标权作价投资入股,这种投资实际上是将商标权的使用权及部分处置权一并交给了被投资企业。这时,只有与被投资企业协商一致情况下,商标权人才能够处置自己的商标。如转让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等等。被投资企业应当与商标注册人签订长期的、独占或排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切实维护被投资企业的利益。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另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一般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目前有100个国家加入了马德里联盟组织,如果海外商标注册申请国比较多,并且属于马德里联盟国,则建议通过该方式进行国际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好处:

(1)手续相对简单;

(2)费用相对较低;

(3)需要的时间比较短。

一般6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当然,该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只是表明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协定书为12个月,依照议定书为18个月)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

商标作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必须具有主动注册涉外商标、“商标先行”的理念,这样才能在面对海外市场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避免商标被抢注、不以高昂代价取回商标权,或是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党的十九大会议国家领导人提出,在接下来的十年,要重点推荐农村产业化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合作社在某些特定地区国家有单独的补助,顺应时代潮流,农村合作社迅速膨胀开来。农村合作社就是小农经济走向企业合作化管理的方式,把零散农田、劳动力集合起来,扩大种植规模,提高农村生产力,带动农民奔小康走致富之路。既然农村合作社的投入与产出都是集体的,那品牌的荣誉也是集体共享的,光是种植好的产品还不够,还要给产品注册一个好的商标,扩散合作社的名誉。那么,农村合作社如何注册商标?

首先得明确农村合作社的商标是集体商标,就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合作社在销售活动中使用,集体商标的商标专有权权是归农村合作社全体成员所有。

第一申请人:可以是农村合作社经营户承包合同签约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是对外国人就没有限制;

第二材料: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名称,商标图样,个人身份证明等;

第四商标查询:商标局或者代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查询,看是否有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存在;

第五缴纳商标注册官费:官费是国家商标局统一规定的,具体需要根据申请的商标类别,类别越多,官费越多;

第六商标审查:商标办理机构对提交资料一一检索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合作社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对应;

第七商标公告,审查过后就会对商标进行官网公告,如果没有其他自然人或者企提出异议,就可以进入下一步骤。如果有异议,则商标面对驳回的可能性就很大;

第八拿证:大概在十八个月左右可以拿到证书。商标就属于合作社专有。

在我国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普遍低,毕竟商标注册的流程各个细节都是专业而复杂的,周期最快需要一年,甚至一年半。建议农村合作社尽量寻找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代理申请流程,您只需要拟一份委托书即可。

近年来,商标权人开始重视一种新的商标保护策略商标版权化,即主张自己在先注册的商标标识享有著作权。此类案件近年大量发生,日渐引起业内关注。对此,很多人忧心忡忡:商标版权化保护会导致商标获得全类保护;商标版权化保护会导致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可被撤销的规定沦为形式。因此,商标版权化保护属于不合理的多重保护。

事实上,上述观点并不能成立。首先,商标版权化保护不会造成实质上的全类保护或冲击商标撤销制度。独创性较低的商标标识,文字、图形及其造型大多属于共有领域的范畴,即使被认定为作品,其保护范围仅限于其中个别的独创性要素,不会妨碍他人对商标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

对于少量独创性较高的商标标识而言,在这种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前,对其他经营者几乎不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对他人合理获取商标资源造成实质上的不便。基于同样的原因,商标版权化保护同样不会导致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可被撤销的规定沦为形式。因为无论是简单型商标标识还是复杂型商标标识,都不会对其他经营者获取商标资源产生实质上的不利影响。

其次,商标版权化属于双重保护,但知识产权的多重保护本身是合理的。比如,就一张由图案和文字组成的标贴而言,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标贴产品设计;著作权保护的是图案和文字组合形成的作品;商标法保护的是标识与产品来源之间的指向性关系。三者的保护客体是泾渭分明的。因此,商标版权化虽属于双重保护,却不是重复保护或者过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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